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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线上教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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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组织好职业院校在线教学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0〕8号)、《关于做好职业院校线上教学检查听课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0〕9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延期开学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0〕1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教职成处函〔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线上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现就线上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教学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通过线上教学在线督导,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充分挖掘表现突出的教学团队与个人,积极推进学院教学信息化改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分级负责逐层把关

建立院、二级学院(部)、教研室三级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制度,教务部统筹指导全院线上教学检查督导工作并进行随机抽查;各二级学院(部)制定本级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检查方案,负责本级线上教学的督导检查,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与效果;各教研室负责所属专业的线上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实施工作,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检查、监测、评价工作,着力提高线上教学效果。

三、具体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线上教学课程教学安排情况

自2月24日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以来,在各学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线上教学已逐步步入正轨。各二级学院(部)是否根据教学任务制定线上教学授课计划、课表,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包括课程开出率、直播课程占比、选用MOOC平台占比、未开课占比(未开课说明原因)情况统计,针对线上教学执行教学计划情况,是否制定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未制定要制定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

(二)线上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教师的教学情况

①是否按要求在各教学平台建班建课并上传了课程学习资料(电子档教材、PPT、课程视频、素材、参考资料、练习思考题等),按课表每周定时开课,组织全体学生在上课时间网络签到等。

②教师上传的学习资料与选用的授课平台能否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相匹配,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③教师是否按照课表和上课时间进行网络授课。

④教师是否规范了教学过程:做好课堂考勤、自主学习、互动讨论、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布置自学任务、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提问、测验等学习考核;能否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跟踪管理,制定在线教学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措施;教师是否制定了课程在线考核方案并向学生公布,能否进行日常跟踪考核等。

2.学生的出勤和学习情况。

学生是否都按时进入学习平台,在上课时间及时签到,能否自主学习,按要求讨论、回答问题和提交作业等,学生对线上授课的适应程度,能否积极配合教师的线上授课等。

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上述各个方面,针对线上开课以来的教学具体情况如实总结。

(三)线上教学质量检查

1.教师电子档教案撰写、学生电子档作业批改,包括实践报告的撰写(查看教研室对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检查的电子档记录表)。

2.教学计划进度检查。各任课教师是否制定了线上教学进度计划,是否按计划执行,教学进度提前或滞后的原因及其采取的措施(查看教研室对教师电子档教学进度检查的记录表)。

3.请各二级学院(部)将疫情防控期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填写),发给教务部王秀敏副部长。材料发送截止日期:4月5日。

(四)检查督查方式

以线上督查形式开展,以各二级学院(部)检查为主:

1.学院通过召开教师线上视频会议、学生线上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督查教师线上教学质量及学生线上学习效果。

2.教务部将发放线上教学质量评价问卷,收集学生反馈信息,统计网络教学平台上的相关数据,汇总学院的督查结果,掌握教师线上教学效果及学生线上学习效果。

3.对开展线上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将其经验进行推广;对于不主动掌握线上教学技能,不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线上课程学习的教师,各二级学院(部)要对其进行谈话,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帮扶,督促其尽快适应线上教学方式。

 

附件:1.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表

2.院级教学检查工作组人员安排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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