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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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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所辖系的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
2、负责草拟本教学部门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学院学年工作计划、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本系具体的学期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召开系务会议,协调和督促各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开展工作。坚持听课,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教学等任务的完成。
5、负责本系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6、主持本系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以科研处为依托,制订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
8、根据所开设课程性质,向任课教师提出建议或商同任课教师确定学期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给定方式等(考查与考试、口试与笔试、实践考核,平时成绩占比等),审定各专业课程期中、期末考试内容。
9、制定学期教学检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教学检查计划。
10、全面掌握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及日程安排。
11、建立教师档案,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
13、负责组织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的组织、答辩、审核工作。
14、负责兼职教师的聘请与解聘工作。
15、完成院领导、教务处及督导室布置的其他工作,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16、及时向主管院(校)长报告本岗位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
17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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