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
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24号令》对辅导员的规定与要求,特制订辅导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直接对学生进行综合教育与全面管理是辅导员工作的根本职责。在学生处、系部领导下负责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过程的政治思想教育、品德修养教育、学生日常生活管理、文体活动指导管理。
二、负责组织和改选班委会、团支部,并指导其工作。坚持班委会、团支部例会制度,充分发挥班委会、团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收集与反馈学生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
三、全面了解每位学生的籍贯、家长职业、经济状况,准确掌握学生的个性、特长、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及遵纪表现,既要做好共性的教育管理,又要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转换教育。
四、熟悉并能准确执行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承办学生的违纪教育和处理工作,视情况向家长通报。
五、负责经常性的学风教育、考试纪律教育,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做好监考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考试成绩。
六、负责学生的请假与考情管理,督促指导宿舍、教室及卫生区的清扫工作,参加统一组织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七、负责组织“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及奖助学金的评比和申报工作。
八、负责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积累并管理好学生档案材料,按要求及时归档。
九、按时参加学生处、系部会议和学院有关会议,并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十、按学院有关规定,负责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             
 
 

版权所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冀ICP备150113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