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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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制度。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模范作用好。全班同学蓬勃向上,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2、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风优良,学习成绩突出。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者(班级中个人文化课平均成绩≥76分)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教学实践环节无不及格。
    3、班风建设好。班级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深入,全班同学团结友爱,尊敬师长,文明礼貌,热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得体,无浪费水电现象,勤俭节约风气浓厚,班级凝聚力强。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纪现象。教室、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达到规定标准,所辖宿舍卫生平均达到良好以上,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
    4、围绕教学中心,积极开展文体、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且取得好成绩。坚持早操制度,经常组织学生锻炼身体,班级课余活动开展好,全班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者不少于80%。
    5、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工作认真细致,成绩显著,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及事故。
   (二)评比奖励办法
    每学年初开学后3周内,由学生处按学生班总数15%的比例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生处汇总,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评奖比例占学生班总数的10%。对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发给奖状和奖金。
    二、“三好学生”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思想进步,上进心强。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集体活动。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组织纪律性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和其它不良现象作斗争。
   (4)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不吸烟,不酗酒,勤俭节约。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有礼貌,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6)学年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名。
    2、学习成绩好
   (1)勤奋好学,热爱所学专业,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军训等)。各科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十名,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无旷课,无违纪和作弊行为。
   (3)注重能力培养。自学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身体素质好
   (1)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良好(≥76分)以上。
   (2)坚持平时锻炼,积极参加早操,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并积极搞好公共卫生。
   (4)仪容整洁。
   (二)评比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按学年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8%。
    2、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学生提名,辅导员组织召开班委、团支部委员联席会议评选,名单和相应材料报学生处汇总核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评为“三好学生”者,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优秀学生干部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高于本班平均分以上,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体育成绩良好(≥76分)以上。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主动做好社会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成绩突出。
    2、集体观念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异性交往举止得体,不犯自由主义。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学习、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扎实,不弄虚作假。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评比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按学年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5%。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学生推荐,小组提名,辅导员组织召开班委、团支部委员联席会议评选,名单和相应材料报学生处汇总核查(院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处聘任的学生干事,由学生处推荐,分别由团委和学生处按比例评选,学生处汇总核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分别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一条 凡学院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均应参加德、智、体、美综合考评。
第二条 综合考评的结果是评定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的主要依据,在校期间累积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参考。
   第三条 综合考评按学习成绩和综合项目两大类进行评分。
    第四条 考评时间为每学年初,对上一学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评时间经学院批准后,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第五条 考评组织
   (一)各教学班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3-5名组成综合考评小组。
   (二)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学生处处长及辅导员组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六条 考评计分办法
    综合考评记分由班考评小组打分、辅导员打分两部分组成。
   (一)每学年初,各教学班以小组为单位,由每名学生根据综合考评内容汇报个人上学年情况,并给自己打分(不计入总分)。
   (二)班综合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标准,对每名同学进行综合测评,所评分数乘60%计入总分。
   (三)辅导员对每名学生打分,所打分乘以40%计入总分。

内容
较好
一般
较差
加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
5
4
2
1
-3
 
参加政治学习,党团活动,校处组织的各项活动
5
4
2
1
-2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讲求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财物
5
4
2
-1
-2
 
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思想品德修养
5
4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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