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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调课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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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制度规定,每学期应严格遵照教学进度表进行教学,不允许随意和私自调课。各位教师应尽量克服困难,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若确实存在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或者发生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进行正常教学者,须及时征求教学秘书的同意,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再通报系主任,经同意后在系上备案,系教学秘书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课程调整,同时由系向教务处报批并备案。
课程的临时调整限于一周以内,课时数不超过4节,调整方案先由本人提出并与本教研室主任协商,最终由系主任认可才能有效。调整方案在原则上保证,在学生相对应的上课时间不停课、不缺课,维护系上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准。超过以上时间和节数限制,系上无审批权,由本人提前两周写出申请,先经过系内审批完成后,再经过教务处、人事处、主管院长同意后在人事处备案。
需要调课的教师,在履行完上述调课手续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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