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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学院关于车辆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规定执行。
 
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节省开支,低碳出行,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行政管理、教学和教职工服务,经研究修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车辆的使用和调度
1、学院实行一车一卡经费管理制度。院办室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定期对行车里程、燃油消耗进行记录。车辆维修专人负责、一般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不得擅自选择维修厂。
2、车辆的使用和调度由院办室派车人员执行,出通勤车以外的用车,由派车员开具派车单,用车部门执派车单找司机出车。
3、为保证通勤用车,除急需外,上午10:30、下午4:30以后一般不予安排出车。因公外出用车,必须在上午11:30、下午5:00前返回。
4、通勤车以外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向院办室提出申请登记,说明用车时间、人数、去向和事由,凭院办室开出的派车单所列路线及目的地行驶,乘车人员及驾驶员不得擅自改线。返程后将派车单交回院办室。
5、派车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范围规定,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对车辆的使用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教职工正点上下班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6、院领导车辆除上、下班外,在保证领导用车的情况下,工作期间由办公室派车人员统一安排。
7、寒暑假期间、“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学院全部车辆统一封存停放在校内,由保卫处值班人员负责看管。
8、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二、车辆使用范围
 1、接送讲课教师、职工上下班用车;
 2、财务处送、取款用车;
 3、去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机要局送取机密文件、电大领取考卷、交送较大数额现金和办理成批证件用车;
 4、为学院取送大件物品,乘公交车不便携带时用车;
 5、保卫处侦破案件用车;
 6、根据招生工作需要、车辆统一安排;
 7、学生因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会议、活动用车;
 8、学院股东和院领导用车费用,按学期统一办理;
 9、教职工个人私事用车,或家庭遇有紧急情况用车,提出申请,主管院领导批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出行公里数耗油量到财务处交费结算;
 10、除上述用车规定外,各处室公务出行一律乘公交。
三、司机岗位责任
 1、树立安全行车,为教职工服务的责任意识,不断学习交通法规,按交管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2、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实施检查、保养及内外卫生保洁,保障安全运行、车况良好。车辆行驶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行驶中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3、司机负责保管好所开专车的钥匙,每辆车的备用钥匙由院办室统一保管,原则上专人专车。一般由固定司机驾驶。
 4、司机要严格按照通勤车规定的路线、站点行驶停车,准时发车,不得延误,确保教职工按时到校。
 5、为保证通勤车正点发车,外出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回时,要提前通知派车人员,以便另行安排。
 6、车辆返回后,由司机填写返回时间及公里数等内容交派车人员,按月登记汇总。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7、设立车辆安全奖、节能奖,以调动司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使车辆更好地为学院发展服务。
此项制度从2012101起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2925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2-10-11 08:00:00 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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